冀科高函〔2017〕87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河北省第三批拟备案众创空间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省级众创空间建设的相关标准,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各国家高新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众创空间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拟将76家纳入省级众创空间管理序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7年8月7日-13日),如对公示的众创空间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电话:0311-85816268 附件:河北省第三批拟备案众创空间名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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