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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产业动态  
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模式探讨
发布日期: 2009-12-5   浏览次数:32   来源:
 
  
朱承彦    闫浩
 
     摘要:本文在分析总结目前我国部分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传播建设等方面对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模式进行了研究探索,提出了几种典型模式,为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多种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多种利益的重新调整,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推进。鉴于县域信息化专项资金力量普遍不足,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需要在做好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突出市场化运作,充分体现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公众收益的思想,积极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和资金投入,因地制宜,采用切实可行的信息化建设、运营维护与管理模式开展。
     通过对目前我国部分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从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传播建设等不同的侧面,总结研究了一下几种典型模式。
    1.资源共建模式
     资源共建是指由政府主导,组织、协调涉农部门,调动运营商、集成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等的积极性,共同建设贴近公众特别是农民需求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包括县域经济信息化中公共服务平台、“三农”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公众及时、准确提供信息服务。 
     目前,广大农民群众最渴望的信息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农副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信息。二是农业科技包括养、种植业、病虫灾害防治等实用科技信息。三是提高文化科技素养和能力的教育培训。而我国县域的信息资源建设相对落后,已经启动的信息资源建设在技术的深度和广度上也显得不足,实用性、适用性、可观性、动态性都有待改进;“信息孤岛”现象严重。虽然农村信息服务业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农民信息依然贫困。因此,县域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可采用“资源共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是信息资源的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利用有限的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保障这些系统的建设:
     (1)要充分利用省、市各级政府已建的各类公共服
务平台和现有基础;整合中央各部委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涉农信息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2)重点投资建设体现县域特色经济的基础数据库;
     (3)由政府发起、倡导并组织整合各类社会信息资源,采用购买、交换等方式与信息持有人共建综合信息数据库。
     (4)由政府统一管理信息资源,定期维护,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充足性和实效性。
     各类信息资源分门别类,面向公众的普通信息资源免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服务,特色经济信息资源等有价值信息可有偿交由中介组织和增值服务商进行深入开发利用,并将此部分资金重新投入到信息资源的整合中,以此达到信息资源共建的良性循环。   
     2.中介服务模式
      中介服务模式突出体现中介组织在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掌握企业(包括个体经营者)信息需求和信息化专业技能的双重优势,通过深度开发信息资源、提供信息服务,在政府、企业(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公众之间承上启下,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
      在县域经济信息化的进程中,要特别注意发展和引导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将其建设成为政府决策信息的提供者和企业供求信息的“红娘”。在这种模式中,重点发挥中介组织的两种作用:
      (1)组织建设特色经济网站,并通过交换链接、搜索引擎排名、广告宣传等方法推广网站,利用县域经济的特色做出网站的特色,逐步建成第三方的电子商务网站。利用该网站为本区域的农产品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同时辐射周边区域,从而有效的为本区域内农户提供电子商务支持。通过提供农产品交易服务,促进县域建立、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缓解我国农业 “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
      (2)购置、收集和整理有价值的信息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开发、深入挖掘并利用网站快速发布,成为发布行业信息的源泉;中介组织的网站可以通过发展会员(VIP会员)等有偿方式,以低廉的收费和快捷的方式向访问者提供信息服务,用信息的质量来保障会员的数量,并以此运营和发展壮大。
     3.ASP服务模式
      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即应用服务供应商)是指在双方共同签署的外包协议基础上(协议内容可以包含价格、服务水平、商业机密等),用户将其部分或全部与业务流程相关的应用委托给服务商,由服务商保证这些业务流程的平滑运作。通俗地讲,ASP就是一种业务租赁模式,运营商是该项服务的提供者。
      在县域经济中,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是特色经济产业的重要构成单元,这些中小企业很大一部分甚至还只是以家庭为基础的个体经营者,面对这样的“企业”来推进信息化,普遍存在着对信息化认识不足、应用和维护能力薄弱,但经营模式基本相同的特点。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社会资源成本,保障这些为数众多的企业“用得起、用得上”信息系统,就需要建设ASP服务平台模式。从而使县域中的企业尤其是众多的中小企业,以很小的投资来体验信息化带来的便捷和效率。
在这种模式中,运营商是服务的提供者,是信息系统的建设者、运行维护者,企业是使用者:
      (1)运营商统一构建信息系统,并负责系统的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
      (2)运营商提供的信息系统要能够满足一般类型企业基本流程的管理,并能够定制开发特殊流程;
      (3)企业以租用的方式使用,租用ASP的计算机及软件系统进行自己的业务管理,并反馈意见。
      ASP模式中,运营商向用户提供信息系统的有偿使用权及服务;按月向用户收取服务费,来进行运营和进一步的发展。企业用户可以节省一大笔用于IT产品技术购买和运行的资金,与整个运行相关的风险可以被分摊,还可以找到比传统网络信息服务更加实用、便宜和有效的服务内容,IT应用技术及时更新,从而促进其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4.信息入户模式
      信息入户是综合利用互联网、电视、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传播手段,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该种模式重点解决的是“最后一公里”问题,即信息怎样到广大农民群众手中,农民群众喜欢用、用得起、用得好。
      农民是县域绝对主体人群,推进县域经济信息化的瓶颈之一就是农村信息传播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农民收入较低、负担重的前提下,要解决农民信息上的贫困,需要采用“信息入户模式”,实现农民信息简捷、便宜的提供。
如今信息网络已经基本遍布广大农村,目前最缺乏的就是信息和信息终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1)电视、电话等大众类信息终端广大农村已基本普及,缺乏的是能够指导生产的信息资源。针对这种类型,可由政府组织并引导运营商和增值服务商来进行数字化改造(如机顶盒等)的投入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通过大众媒体使公众(农民)获得快捷、高效、有用的信息,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覆盖大面积农村地区,成为廉价地为广大农民传送农业信息的途径。
      公众按时间或按信息量支付相关信息费,来保障运营商和增值服务商的投资效益。
     (2)计算机类的信息终端限于农村的经济状况和操作能力,可由政府组织并引导村委会投资建设“村信息服务站”,并派驻专门的信息员来提供信息服务。信息员经由统一培训,持证上岗,负责以广播、板报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类农业信息、天气信息、市场行情等,并及时利用网络搜索功能,帮助解答农民遇到的各类问题。
     信息员的工资和检索支付的信息费可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从村提留中支付。
这种模式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试点运作,并逐步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宣传可以稳步提升全民信息化素质,从而提升县域经济信息化的整体水平,实现提升县域经济核心竞争能力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丁晓阳.西部中小企业信息化IT外包模式[J].商业时代,2006,第8期:     http://www.ectime.com.cn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农村信息化服务落实处[J].中国信息化,2006,第49期:http://www.ichina.net.cn
 
 
       作者朱承彦,现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信息化咨询中心副主任,1997年获得昆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主要研究方向:信息化咨询、信息化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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