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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4-8-6   浏览次数:49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和《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指导全省建设完善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面向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需求,坚持创新驱动,统筹创新能力建设布局,以重点领域基础科研、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强自主创新的基础条件、人才、创新机制和环境建设,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建设目标。到2017年,我省创新能力建设的目标是:

  1创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50个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00个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达到100个以上,建成10个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成果产业化等技术支撑条件明显改善。

  2研发投入增加。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逐年递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其中拥有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

  3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增强。重点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显著进步,部分达到国内中上水平。

  4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创新的政策、文化环境,科技资源开放配置、共享、公共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争到2017年,发明专利年均增长15%,原始性创新成果产出能力、专利技术实施率明显提高。

  二、建设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加强创新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建设。

  1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建设,省内有条件的单位要努力承担或参与有关项目建设,带动优质创新资源向我省集聚。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资源,提升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能力。

  2加强科技资源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省科技资源网络建设,构建科技资源数据获取、存储、处理、挖掘、开放共享的信息服务链条。提高各类基础设施中仪器设备的开放度,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大型实验和检测仪器、实验动物、科技文献信息、专业基础资源数据库等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

  3加强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以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生态农业、生态林业为重点,建设完善农业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成套技术装备、数控机床、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智能化输配电设备等制造业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和能源方面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开展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旅游、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行节能、节水、可再生资源等领域的认证,提升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监管能力。

  4推进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计量标准体系和重大精密测量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适合我省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创新升级的检验检测平台;加快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业、智能电网、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研究或引进先进的测量技术,鼓励我省企业研究开发先进的计量仪器、设备。构建适合能源资源、环保、民生、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急需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到2017年,争取建设10个国家质检中心、30个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构建以国家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技术机构为骨干,市、县技术机构为基础,社会机构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

  (二)增强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

  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应用研究示范基地、品种改良中心、种质库等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围绕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作物高效生产、畜禽健康养殖等方面重大技术需求,建设和完善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平台。结合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及种子科技创新专项等,完善种业创新体系,增强良种良法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加快重大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继续完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火科技12396等科技服务模式。加强星火计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民兴村计划的实施,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能力。到2017年,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50家以上;力争建设12个农作物品种改良(分)中心与12个育种创新基地,建成45个种子质量检测中心、35个新品种区试站、85个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场和35个种业信息采集点,建成类型完备的新品种区域试验和推广体系。

  2提升传统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钢铁、化工、装备制造、建材、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平台,培育发展专业化工业设计、研发机构,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以及节能减排、污染物综合治理、资源高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提供检验、检测和系统验证等创新条件支撑。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重点,加强生产过程智能化、生产装备数字化应用示范,增强集散控制、数字控制、工业机器人等自动化、信息化技术集成创新能力。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在大型企业集团数字化综合管控集成应用、中小企业信息化深化应用、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软件产品开发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创新项目,提高骨干企业信息化水平和竞争力。

  3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积极整合创新资源,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和工程化、产业化试验、验证等创新基础条件设施,在部分领域形成一批重点技术标准,形成行业技术领先优势。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十城万盏、风光储输、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石家庄、保定国家“十城万盏”示范市建设,积极争取我省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区域。加快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保定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唐山高速动车组、承德钒钛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邯郸智能感知装备、秦皇岛数据产业、中科廊坊科技谷、固安肽谷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提升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

  4增强现代服务业创新能力。加强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促进服务产业与现代技术融合发展。加快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增值、信息安全等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以石家庄、廊坊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建设为带动,推进建设一批特色和优势明显的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实施服务业拓展计划,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培育工业设计创业产业园。着力提升科技金融、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科技孵化等服务能力,推动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紧密结合,着力培育技术实力雄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5加强能源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新型煤化工、农村水电开发、沼气开发利用、煤制天然气等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重点推进充填采煤关键技术、超重和超劣原油加工关键技术、大容量远距离高电压输电关键技术和装备、间歇式电源的接入和储能技术、多能源互补系统关键技术等研发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提升国家能源页岩研发中心、国家能源煤矿采掘机械装备研发中心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推进新奥煤基低碳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英利国家能源光伏技术重点实验室、冀中能源国家能源充填采煤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能源领域重点企业和研究单位建设一批省级工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带动能源行业技术进步。

  6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河北省道路结构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安全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铁路、公路、水运和航空等重大基础设施耐久性评价与安全保障技术平台建设,提升交通安全主动防控能力。抓好河北省交通运输智能管理与信息服务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集成应用,建设完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体系。实施交通科研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提升高性能耐久性路用材料、新型道路材料、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新型道路养护技术、桥梁结构优化与承载技术、设计与施工新技术、桥梁检测与维修加固技术、绿色低碳运输技术、交通灾害风险预警、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技术等研发能力。

  (三)增强重点社会领域创新能力。

  1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和国家、省重大科研计划实施,以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产学研联盟等机构,有效整合教育创新资源,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能力。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建立与产业、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构建一批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加快发展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建设教育信息技术集成推广、教育技术装备与系统、教育支撑软件开发等创新平台。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管理服务能力。

  2加快提升卫生计生创新能力。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资源库,提高临床信息化水平。推进中医药标准建设和中药质量认证,建立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加快疾病预防-诊治-治疗的技术、装备、诊断试剂、疫苗和药物的开发和工程化能力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中医药研究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的防病治病能力。加强精神疾病与心理健康等临床诊疗技术、妇幼保健技术、中老年营养及健康等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综合服务体系。

  3推进文化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鼓励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利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带动传统文化业态改造升级,加强文化装备、材料、工艺、软件、系统的研制和推广应用,加快培育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数字印刷、数字媒体、动漫游戏、卫星数字书屋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强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强市(县)或文化产业集群。重点在文化创意、动漫设计、特色传统文化等方面,促进科技文化深度融合,运用高新技术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和产业园区(基地)。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设“河北省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基础库群”,整合教育、科研和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全省图书文献联合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4推进公共安全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针对地质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食品安全、突发急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加强重大工程及道路、桥梁、机场、港口、电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和信息技术保障技术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河北省应急平台GIS综合系统,利用先进信息技术、信息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RS遥感遥测系统、电视会议系统等)和应急信息资源等技术,构建突发事件的判断、协调、处置及评估的应急保障技术系统,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加强企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及中试、技术转移平台建设,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2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争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支持行业骨干优势企业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设区市(扩权县)建立本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体系,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增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技术支撑能力。鼓励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发挥行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优势,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协同创新。

  3加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和县域特色经济集中地区,支持建设一批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成果孵化转化、信息网络、技术中介、咨询评估、融资服务、创业投资等创新服务平台,构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支撑体系。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建立完善第三方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步伐。

  (五)加强创新人才支撑能力。

  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多途径、多方式引进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鼓励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引进。充分利用京津的有利条件,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吸引京津人才智力来冀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发挥好已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的影响、示范作用,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实施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和“省级特聘专家”制度,加大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鼓励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积极申请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针对工作需求到省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并给予适当的招收培养补贴,对留在我省工作的,提供必要的安家费。发挥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对高端人才的聚集作用,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

  2加快培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依托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加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创新型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机制。深入实施“巨人计划”,加快培育100名科技领军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帮带机制,选择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导师,有计划、有目标地在全省培养1000名左右青年业务骨干或学科学术带头人。围绕“四大攻坚战”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紧缺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构建企业、职业院校、政府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创新和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省内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机构增加相关教学内容,有条件的要开设相关专业课程,积极培养适应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管理人才和熟练工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

  3建立完善用才、留才良性机制。建立“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信息库”,对驻冀“两院”院士及院士后备人才、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长江学者”、“燕赵学者”、省管专家及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承担的重大项目,省科技资金给予重点支持。改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人事管理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兼职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完善科技人员评价制度,在业绩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更加注重面向产业、企业的服务能力,增加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评价权重。改革科技奖励制度,推动政府科技奖励向企业、产学研联合创新成果和拥有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的成果转化倾斜。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为股权、期权等政策,加大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收益分配比例。各级政府要在企业注册、财税政策、风险投资、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扶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生活、工作和创业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建设一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人才家园”,形成引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

  4加强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建设,深化与京津人才服务机构合作,办好面向京津常态化人才市场,加快实现省内区域性人才、智力市场的资源信息共享和网络互通。建立完善企业紧缺人才与技术需求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人才、技术需求信息,搭建双方对接桥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制度,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带技术、项目、资金到企业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围绕产业发展技术服务需求,培养一批市场需求分析、技术及政策咨询、人事代理、人才中介、知识产权中介、就业指导等方面专业服务人才。

  三、优化创新能力建设环境

  (一)促进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鼓励和引导财政支持建成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等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形成的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使用的,政府应给予奖励支持。建立完善创新资源协同机制,促进国家与地方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整合,支持军民结合共建一批研发与测试基础设施,建立军民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军民创新能力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二)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机制。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成果申请专利,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自主创新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我省自主创新动力,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加快“中国河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各设区市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造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良好环境。

  (三)提升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大力推进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的创新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和技术成果交易市场,促进创新资源共享,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建设全省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和创新驿站网络,促进我省产业、企业技术需求与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创新成果有效对接。

  (四)推进科普能力和创新文化建设。实施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程,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加大科普投入,推动科普网站、虚拟博物馆和虚拟科技馆建设,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方法,提升科技资源的普及率和利用效率。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创新成果交流和文化传播活动。

  (五)提升开放创新水平。充分发挥我省环京津、环渤海的独特区位和交通、文化、产业基础、资源等比较优势,把握好国家环首都经济圈规划制定、中原经济区开发建设等重要发展机遇,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内外创新合作,大力引进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提升我省创新能力。重点围绕“央企入冀”、“民企入冀”、“外企入冀”和“百家院所校入冀”,实施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加强与北京、天津的科技合作,积极对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巩固提升环首都科技成果孵化园区建设,吸引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入驻园区,设立研发机构和创业基地。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国际科技交流平台,组织有关企业、单位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建设一批承接海外技术转移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制定有力政策措施,推进发展。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科技计划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等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政策引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国家、省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规定,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大各项政策法规落实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调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

  (三)加强资金投入。按照省科技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建设。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两个百分点;各市、县(市、区)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应当高于2%,力争全省R&D经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指导和支持企业有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达到当年销售收入2%以上。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等,推进科技金融结合。

  (四)加强监测与评估。加强对创新能力建设的统计监测,定期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在全省范围发布评估结果,督促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工程、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估,引导建设单位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创新成果产出和应用能力。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干部培育教育机构要把创新能力建设内容纳入县处级以上干部培训计划,提升各级干部对创新能力建设的认识水平。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创新能力建设的宣传指导,省内媒体要积极宣传创新能力建设政策措施、典型地区和企业,培育发展创新文化,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创新能力建设的浓厚氛围。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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