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高函〔2013〕12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转发国家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
2014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国家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4年前沿技术类(863计划)和应用开发与集成示范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征集指南已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发布,现将征集指南转发,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谋划组织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我省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2、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在2014年计划项目申报中,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申请项目参与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在研项目原定于2013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可不计入)。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课题)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并视情节轻重取消申请单位、申请人1-3年申报资格。
二、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针对各领域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出研究重点。
2、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应用开发与集成示范类项目),应由企业牵头。
3、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联。
4、申报项目信息表中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摘要(500字左右),原则上要求以科技报告的形式在立项后向全社会开放共享。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推荐书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科技部将不予考虑。
6、项目申报者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如有违规,科技部将记录在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按照科技部要求,河北推荐限额为11项(省科技厅6项、国家级高新区共5项),且至少有1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35周岁。请各单位充分发挥项目归口管理作用,建立项目预筛选机制,认真遴选、择优推荐,严把项目质量关。其中,石家庄市科技局推荐不超过7项,秦皇岛、唐山、沧州市科技局各不超过4项,其他设区市科技局各不超过3项,5个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各不超过3项。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动员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积极申报。鼓励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科技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我厅将按照科技部有关要求组织项目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正式向科技部推荐,并组织、指导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注册、填报。
2、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和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格式见附件,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推荐书格式组织项目。
3、请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函(一式一份)及项目推荐书电子件及纸件(盖章、一式两份)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王立伟 电话:0311-85891859
曾红兵 电话:0311-85811566
电子邮箱:hbkjtgxc@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
邮政编码:050021
附件:1、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2、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4、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5、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交通领域2014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6、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制造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7、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信息技术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8、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河北省科技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