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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协助推进我省重点行业企业参与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4-1   浏览次数:302   来源:admin
 

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冀诚企评办字[2010]1号  


 关于继续开展“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光荣、见利忘义可耻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以诚信生产、诚信经营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下半年,经省有关领导批准,组建了“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委员会”,由主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任名誉主任,成员包括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相关社团、新闻媒体等21个单位的领导。从2007年开始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河北省诚信企业”,对我省企业诚信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得到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0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90号),文件中再次提出要“开展诚信企业表彰活动,推动企业诚信建设”、“推广先进经验,树立诚信典型”。经本活动组成单位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河北省诚信企业”创建及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1.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树立诚信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2.号召全省企业对照诚信企业评选指标体系和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查、自改、自建。
3.各行业协会要对会员单位创建诚信企业活动进行组织、检查、指导和评价,并将优秀的诚信企业推荐到省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


(二)诚信企业评选表彰
1.企业申报和相关单位推荐。
2.河北省企业家协会作为本活动的承办单位,具体承担评选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评选办公室对申报企业(含推荐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登记。
3.由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工商、质监、税务、环保、安监、人民银行等)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进行专业性审查。
4.评选办公室对各部门审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做必要的核实、考察(或信用评级)后,提出“河北省诚信企业”的建议名单。
5.评委会进行评审,确定“河北省诚信企业”候选名单后向社会公示。
6.对当选的“河北省诚信企业”颁发证书、牌匾,通过相关媒体和印发彩色《河北企业诚信建设成果集》进行宣传,同时将当选企业的优良信息录入到由各级政府支持、全国联网的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供社会各界查询。
7.在“河北省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当选“河北省诚信企业”的领导优先入选。
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90号)文件中提出,将“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票上市、出口退税、政府采购、项目核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途径
法人企业可以直接向“评选办公室”申报,也可通过省、市、县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向“评选办公室”推荐申报。非法人企业须经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方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无论是直接申报还是推荐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以下填写齐全的申报材料:
1.《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2.申报报告。它包括本企业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的介绍,总字数控制在2900字以内(当选企业的申报报告将向社会公布,并登载在《河北企业诚信建设成果集》上,请企业申报时严格校正并写明标题和企业名称)。
3.申报补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以及近三年内市级以上机构颁发的与诚信相关的各种奖励、荣誉、资质和信用评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授权查询委托书》(见附件3)。申报企业必须将此委托书填写完整,用标准A4纸打(复)印一式三份,均加盖企业印章(不得盖章后复印)。
5.企业形象彩照3-5张,每张照片必须附简要说明。要求500万像素以上,不得用翻拍版或洗印后的照片(当选企业的彩照将登载在《河北企业诚信建设成果集》上,企业必须报电子版,并保证清晰度)。
6.《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企业联系表》(见附件4)。


(三)申报步骤
1.先将申报材料中第1、2、5、6条所要求的内容用电子邮件发至评选办公室邮箱(
pxbgs311@163.com),并致电评选办确认。
2.然后将申报材料中第1、2、3条所要求的内容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封面标明: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材料和企业名称),而第4条《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授权查询委托书》不要装订。
3.全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材料须在2010年4月16日前报至评选办公室。


三、几点说明
1.按《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表彰办法》第十八条“河北省诚信企业称号有效期两年”的规定,2008年(含)以前当选的“河北省诚信企业”应重新申报。
2.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各项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3.本活动不向企业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只对当选企业收取荣誉证书、牌匾、《河北企业诚信建设成果集》和整体宣传的成本费。
4.本通知及其附件同时在河北诚信企业网站(
www.cxqy.org),河北省企业家协会网站(www.hbeda.org)上公布,企业和相关单位可上网查询或下载。

 附件:1.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表彰办法
      
2.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表
      
3.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授权查询委托书
      
4.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企业联系表 
                         

                 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评选办联系方式:
  邮    编:050011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36号329室
  联 系 人:徐勉森(0311-89690706)
            路建峰(0311-89690707)
  电子邮箱:
pxbgs3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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