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院: 你们报送的2017年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收悉。按照《河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形式审查、竞争性评审、实地考察,有25家工程实验室通过评审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益生菌功能研究与应用技术、轨道交通制动部件等25个工程实验室列入2017年省级工程实验室筹备建设计划(见附件1)。 二、为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政府服务,请你们指导建设单位按专家现场考察时协商确定的研究方向、建设任务、发展目标、完成时间等,填写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2),并在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方案后页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2月25日前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筹建和验收的依据。 三、请你们加强工程实验室建设的管理与监督。若建设单位发生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方案中第4条约定行为的,将取消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资格。 四、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实验室建设任务后,应及时编写验收报告,经主管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对验收报告审核结果负责。 五、对按期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验室,由省发展改革委授予省级称号并颁发牌匾,给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附件:1.2017年省级工程实验室筹备建设计划 2.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方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冀发改高技〔2017〕1577号附件.pdf 原文链接:http://gjsc.hbdrc.gov.cn/web/web/gjsc_cyfz/4028818b60487898016048c607591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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