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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 2020-9-26 10:58:29   浏览次数:92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2020年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4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重大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016-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为10.5%,快于同期规模以上工业4.4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为15.2%,快于同期服务业营业收入3.9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5%,比2014年提高3.9个百分点,已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今年极不寻常,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变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世界经济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广泛征求50多个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20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
  答:针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指导意见》提出了三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针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意见》要求在把握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基础上,结合当前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聚焦重点方向、关键环节和未来趋势,加快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形成规模效应,着力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例如,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以及推动教育、旅游、市政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迫在眉睫,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二是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支持产业集群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关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项目。主要聚焦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逐步推动集群发展壮大。第二,推进产城深度融合。以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态势。第三,聚焦应用场景建设。围绕重点领域,率先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试点建设一批应用场景,以先行先试的方式加快推进新兴技术产业化。第四,提高产业集群公共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集群按需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研发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认证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撑。
  三是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三方面着力做好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资金保障工作。第一,加强政府资金引导。统筹用好各级各类政府资金、创业投资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牵引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第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第三,推进市场主体投资。依托国有企业主业优势,引领、带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和产业化等建设项目。
  问:《指导意见》针对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为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指导意见》围绕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出了四方面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指出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动重大项目“物流通、资金通、人员通、政策通”,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重大工程项目落地。
  二是优化项目要素配置。《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统筹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工程和项目需求。加强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鼓励地方盘活利用存量用地。
  三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
  四是营造良好投资氛围。《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工作,以“线上线下”产业招商会、优质项目遴选赛、政银企对接会、高端论坛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增强企业投资意愿,激发社会投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敢投资、愿投资、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问:就推动落实《指导意见》,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各部门、各地区协同推进,切实做好《指导意见》任务部署,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一是坚持市场主导地位。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理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有效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二是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任务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上下联动、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四是聚焦重点先行先试。进一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加快科技、人才、金融、数据等要素优化集聚共享,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近年来,5G、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成为了世界各国争相抢占产业革命制高点的重要领域。《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实施,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见》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重要举措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党中央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今年上半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强调,“要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在浙江考察时提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布局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壮大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意见》的出台有力贯彻落实了党中央战略部署。
  (二)抢抓产业变革战略机遇。近年来,全球经济复苏进程中风险积聚,发展内生动能不足,发达国家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机,加快创新形成强劲动力。一方面,超前布局前沿领域。全面推动高速率、全覆盖、智能化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为代表的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发。另一方面,全方位深化融合发展。依托信息、制造、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先发优势、综合优势和叠加优势,加快推动信息网络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争夺新工业革命主导权。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出台《意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培育新增长点增长极。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冲击,战略性新产业承压前行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9%,高于同期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4.2个百分点。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新产业新业态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新动能持续涌现。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四)抓关键求变革重实效。为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意见》从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资金保障和环境建设四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一是聚焦8大领域。《意见》紧扣《“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当前各领域的投资重点,进一步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1+4”集群工程。《意见》明确继续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提出集群创新能力提升、产城融合示范、应用场景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四个重大工程。三是用好3类资金。《意见》提出要统筹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等3类资金,确立了“资金跟着项目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投资原则。四是完善4项服务。《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包容审慎监管、营造投资氛围等服务,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重点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排头兵,对其他领域带动提升作用明显。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并加速向各领域广泛渗透,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正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驱动力。《意见》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投资方向作了重点部署,涉及面广、针对性强,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提出推进5G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建作为未来数字经济的技术支撑,不仅本身将带来几万亿,甚至十几万亿的投资需求,未来还将通过数字经济产业化、传统产业数字化等产生不可估量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
  二是加快基础技术创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尤为重要。加强对基础技术领域的投资,正与我国努力把创新和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目标相契合。
  三是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意见》重点部署在智慧广电、媒体融合、智慧物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诸多领域推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当前,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将有效推动我国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四是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普惠均等。包括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等。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加快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补全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短板,有利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产业集群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先导性和支柱性,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产业体系新支柱。”这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根本遵循。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形态,能够有效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意见》以一个目标为牵引,以四大工程为着力点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一个目标是构建“十百千”的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具有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的特征,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载体。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具有区域性、专业性、先导性的特征,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新新兴产业生态具有创新性、融合性、系统性的特征,能够促进产业的集群式发展,三者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发展格局。四大工程从创新能力、产城融合、应用场景、公共服务等方面,对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形成支撑。具体来看:
  一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发挥各类创新中心对集群的带动作用,加大创新平台和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更好发挥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作用,增强集群创新引领力。
  二是产城融合示范工程。通过产业生态综合体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产城融合能力,进一步探索“核心承载区+投资建设公司+专业运营公司”建设新模式、探索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
  三是应用场景建设工程。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营造应用场景中的关键作用,面向特定市场主体发布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建立应用场景激励机制,择优对应用场景示范推广,并给予应用方补助,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
  四是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专业化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标准数据参考、通用性服务平台、新基建等方面提高产业集群公共服务能力,《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地要建设产业集群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
  《意见》的出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重要支撑。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金融机构的关心支持下,企业的积极响应下,全社会将不断凝聚合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国民经济行稳致远。(作者:辛勇飞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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