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效能,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建立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全省及京津冀区域城市有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机构、各类行业协会或学会、有关企业中有意愿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相关咨询服务工作且符合征集条件的人员。 二、主要职责 专家库由产业技术、经济管理领域的专家组成,入库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受邀参与以下工作: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课题咨询论证;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补贴资金项目的评选、验收咨询和评审,补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咨询论证; (三)企业技术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认定评审; (四)其他需要专家咨询或评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事项。 三、专业领域 (一)产业领域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二)经济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技术经济、投资、金融、财会、咨询等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细分领域详见附件1。 四、征集条件 入库专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行业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应承担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院士、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一般不超过70周岁; 4.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产业领域专家要求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的技术水平和总体情况,理论和实践水平较高,能够准确的把握相关政策,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丰富,有参与相关评审工作的经历,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经济管理类专家要求具有技术经济、财会、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具有经济、财会等专业高级职称,也可以是在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创业服务等机构中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获得财经系列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具有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3. 省、市级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或学会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中主管科技工作的专家型领导也可入库。 五、征集形式 市发改委按照统一的范围条件,通过公开征集、部门(单位)推荐、自我推荐以及从相关行业专家库中择优选择相结合的方式。 六、征集时间 本次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七、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 自荐或推荐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4.个人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扫描件; 5.1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廊坊市发改委官方网站(http://fgw.lf.gov.cn/)下载填报《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表》,与其他有关资料扫描件和照片汇总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廊坊市发改委高技术科电子邮箱:lffgwgjsk @126.com,联系人:董海洋、周振,联系电话:0316-2316029。 (二)审核认定 市发改委收到申报材料后,负责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对初步确认符合入库专家资格的人员名单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在官方网站以公告方式发布入库专家成员名单。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细分领域》 附件2:《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表》 廊坊市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细分领域
附件2: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