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战略性领域培育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创新中心,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印发了《石家庄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从体制机制、组织建设、运行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对产业创新中心组织申报、建设等工作做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指引》明确规定:对符合全市布局领域和方向,以法人实体形式运行,符合组建条件、申报要求的市产业创新中心,市发改委予以批复并命名;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可按照申报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30%的奖励资金支持,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产业创新中心给予等额资金补助。《指引》的出台将进一步引领带动我市区域经济和产业创新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石家庄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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