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为适应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促进构建战略性领域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协同网络体系,我委对《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冀发改高技[2021]556号)相应内容进行必要修订,已征求省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月12日。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反馈。 联系人:刘运明 封云吉 0311-88600035/88600034 邮箱:gjs@hbdrc.gov.cn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修订).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