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2〕11号),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被确定为我省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协会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并着重在“引导规范科技成果评价”和“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两个方面总结了经验。现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形式公布如下: 一、科技成果评价类型 1.应用研究成果;2.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 二、评价对象范围 完成研发的科技成果,无行业、专业、所有制限制 三、评价方式方法 专家会议评价(线下、线上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四、评价结果形式 协会出具《科技成果评价证书》,证书含科技成果简介、专家评价意见和成果技术水平;凭协会出具的证书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备案,获得河北省科技厅颁发的《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五、主要用途 科技奖项申报、成果技术水平认定、项目结题验收、技术和新产品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等评审、参研人员职称评定;成果评价费用可归入研发费。 各会员单位和河北省内各企事业单位如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欢迎联系我协会工作人员,索取相关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和流程、成果评价材料编写参考提纲及收费标准等。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提供优质服务。 联系人:秦彩玲 0311-87032093 马丹丽 0311-87897208 黄 涛 0311-87882967 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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