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我们
首页 协会介绍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产业动态 自主创新 项目申报 会员中心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省市产业动态  
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0.9%
发布日期: 2025-2-13 11:04:31   浏览次数:18   来源:河北统计局
 

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33.1亿元,同比增长0.9%。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05.8亿元,同比下降10.4%;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08.5亿元,同比下降6.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27.3亿元,同比增长29.5%;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64.0亿元,同比增长1.4%。


2024年,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61.2亿元,同比下降6.5%;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820.8亿元,同比下降0.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251.1亿元,同比增长10.8%。


2024年,在有经营活动的40个工业行业大类中,13个行业利润同比增长,占32.5%。分行业看,汽车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116.9亿元同比增长100.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89.0亿元,同比增长36.0%。以上个行业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速9.1个百分点。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1658.9亿元,同比下降1.5%;发生营业成本46195.6亿元,同比下降1.8%;营业收入利润率为2.39%,同比增加0.06个百分点。


202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67236.5亿元,同比增长3.8%;负债合计43032.2亿元,同比增长4.3%;所有者权益合计24204.3亿元,同比增长3.0%;资产负债率为64.0%,同比增0.3个百分点。


202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8555.1亿元,同比增长6.2%;产成品存货2082.6亿元,同比增长3.0%。


202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9.42元,同比减少0.27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7.04元,同比增加0.13元。


202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8.7元,同比减少4.9元;人均营业收入为214.8万元,同比增加1.3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6.2天,同比增加0.3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7.6天,同比增加6.0天。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所公布的同指标数据之间有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其主要原因是:(一)根据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范围进行调整。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变化。(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跨地区、跨行业重复统计数据。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

原文链接:http://tjj.hebei.gov.cn/hbstjj/sj/zxfb/101731892570936.html

【关闭窗口】
访问量: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418室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7897208 邮箱:hbhia2005@163.com
版权所有  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冀ICP备06024564号-2  技术支持 石家庄亿治软件有限公司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