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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10 16:39:09   浏览次数:49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冀政办字〔2025〕5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7日
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锚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持续做实做好“高”“新”两篇文章,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到2027年实现经济规模、产业质量、创新能力等3个方面显著提升。全省高新区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高新区达到1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年均增长0.1个百分点,达到2%。
一、加强产业技术创新
(一)布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国家高新区聚焦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积极引进省内外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省级高新区加快建设省级创新平台,到2027年底,在每个主导产业领域至少建设1家省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聚焦重大技术需求,梳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组织创新主体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科技攻关任务,探索“众筹科研”等市场化研发组织模式,每年形成一批首台(套)或首发首创产品。组织开展“百校千企·智汇高新”系列创新合作行动,推进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创新。各高新区每年至少组织一场专题对接活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三)加强科技研发服务。用好科技创新政策,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试验测试等科技服务。到2027年底,建成3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强化标准引领,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底,在有需求的高新区至少建成1家省级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质量、标准、认证、检测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以高新区管委会、企业等为建设主体,在主导产业领域加快布局制造业中试平台,到2027年底,每个高新区至少建成1家。推动有条件的高新区通过政府投资专业机构建设、社会主体运营等方式,建设一批综合性或专业化公共中试服务平台。推动企业自主建设中试平台并对外开放,为园区企业提供中试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打造高质量孵化载体。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开展中小科技企业精准招引与培育,到2027年底,新建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0家以上。指导孵化器加强运营团队建设,配备高水平创业导师,提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投融资等服务效能,推动省级孵化器提档升级,到2027年底,申报认定部级孵化器15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打造重点创新应用场景。指导企业聚焦产品和技术升级,挖掘形成创新应用场景需求清单,通过相关平台对外发布。组织场景对接会、场景大赛等,推动场景建设供需对接,促进企业间创新合作,到2027年底,打造创新应用场景10个以上。推广“场景招商”模式,用好“雄安未来之城场景汇大赛”平台,推动大赛优秀成果到高新区转化落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三、大力培育产业新赛道
(一)加快产业新赛道布局。指导高新区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发挥已有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优势,在产业细分领域、最具成长性的环节,谋划确定产业新赛道。到2025年底,每个高新区至少谋划确定1个产业新赛道。加强政策资源精准化供给,到2027年底,新赛道培育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动新赛道发展壮大。结合新赛道发展实际,开展产业链创新链梳理分析,找准产业发展关键断点、卡点,用好产业图谱,面向国内外头部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组织专业机构、人员开展精准招商。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围绕新赛道发展建设产业“园中园”,为项目落地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配套支持,激发产业聚集效应,不断壮大产业规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培育重点新赛道。推动石家庄、保定、唐山、沧州、栾城等高新区聚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器人、新材料、低空经济等产业细分领域,培育新一代疫苗及佐剂、第三代半导体、特种机器人、高性能膜材料、低空装备等重点产业新赛道。每年开展产业新赛道培育成效评估,重点培育10个左右省级产业新赛道。(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培育壮大优质企业群体
(一)加快培育高技术企业。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指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规范研发活动管理、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实现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加强对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金融投资、市场推广等精准化服务,培育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到2027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3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大力发展高成长企业。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挖掘和发现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综合运用科技项目、人才服务、科技金融等支持举措,培育潜在瞪羚、独角兽企业。组织“瞪羚独角兽企业园区行”活动,积极引进瞪羚、独角兽企业入区发展。到2027年底,培育潜在独角兽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快资源要素聚集
(一)推动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围绕主导产业和新赛道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与京津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孵化培育创新型企业。推动有条件的高新区或企业在北京、天津设立科创飞地、研发中心等,开展技术研发、项目孵化、人才招引。用好京津冀国家高新区联盟合作机制,推动我省高新区与中关村、天津滨海高新区等深度合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创新人才引进。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制定行业领军人才、产业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加快集聚创新人才。组织企业定期发布人才目录,常态化举办招聘会,积极引进高技能产业人才。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大力吸引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组织“高校院所进园区”“院士专家园区行”活动,柔性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三)强化科技金融支撑。用好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创新积分服务平台,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对企业贷款支持。持续做大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与相关机构合作设立细分领域投资子基金。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为重大项目实施提供投资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快园区数智化转型。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园区服务、安全生产、减污降碳等领域创新应用。深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建设一批产业大脑,畅通园区内数据链、创新链、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到2027年底,建设省级先进数字园区10家以上,争创国家高标准数字园区。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底,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二)推动园区绿色化发展。加快全国性或区域物流枢纽建设,提升物流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完善集中供能、废弃物回收、中水回用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率和污染物集中治理水平,到2027年底,建成省级绿色工业园区6个以上。推动企业开展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提升改造,到2027年底,新建绿色工厂3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园区“共享智造”。围绕原料集采、产品集销和核心设备、生产要素等共享应用,搭建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互联网平台,夯实“共享智造”基础。推动企业利用自身供销渠道、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加工设备,开展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代工,发展租赁使用、协同生产、渠道共享等新服务模式,到2027年底,建设共享智造工厂(载体)1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充分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牵总作用,省有关部门集成政策、资金、项目、管理、服务等优势,加大对高新区支持力度。将高新区发展情况纳入省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体系,每年组织开展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为每个高新区出具分析报告,“一园一策”指导高新区建设。高新区所在地政府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等方面资源统筹,加大对高新区政策、资金、土地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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