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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答疑
国家和省项目申报和评审指南一
发布日期: 2010-1-7 浏览次数:
141
来源:admin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专项通知
↓
省发展改革委向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扩权县发展改革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转发通知
↓
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时间经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简介
↓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经综合平衡后,确定上报的国家项目,并通知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委托甲级资质咨询机构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简介,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入选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单位编写答辩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参加评审答辩
↓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委托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单位按评估意见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评估意见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并会同国家财政部下达项目专项资金
二、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下一年度的专项通知
↓
项目单位通过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按通知要求上报项目简介及电子版材料
↓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初选,经综合平衡后,确定支持的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下一年度专项项目的财政预算,待省人大审议通过省财政预算
↓
通知下一年度入选的项目名单。项目基本具备了开工条件后,委托乙级资质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
报告,通过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扩权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通过专家评审或咨询机构咨询后,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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