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认〔2015〕4号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冀高认〔2013〕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现对我省2015年新认定的8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公布的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专项审计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河北省201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
序号 |
中介机构 |
1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
2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
3 |
河北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 |
秦皇岛利安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5 |
邯郸市乾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6 |
河北金桥天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沧州天鸿会计师事务所 |
8 |
河北信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原文链接:http://www.hebstd.gov.cn/banshi/tongzhi/kejiting/content_1146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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