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认办〔2013〕16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2013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同时组织今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和复审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13年10月15日;2013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新认定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严格初审,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报省科技厅高新处,汇总表企业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如出现误报责任自负;请通知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于企业高企证书有效期内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2、需办理更名手续的复审企业,按照“先更名、后复审”的原则办理,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务必于9月15日前提交有关更名材料。在2012年(含)之前更名而未提交更名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失效,不予复审。
3、新认定、复审和更名申请均需提供网络和纸质两种申报材料。其中网络材料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河北省科技厅网站“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分别先后提交(省网站需利用国家网站生成材料上传)。纸质材料于国家网站打印。所有申报材料请务必按时提交。
4、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申报材料内容、格式及装订要求和申报方法参照“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专项业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有关文件要求。
联 系 人:石铁铸(电话:0311-85879145)
技术支持:董玉友(电话: 15530103798)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附件如下: 1、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汇总表 2、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汇总表 3、2013年第三批申请更名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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